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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堅持排拒因工作認識、已有好感的戀愛訊息,因為『遠距離』;另一個多年不談戀愛的朋友因工作結識終於不是讓他搖頭嘆氣的男友時,朋友們只差沒有放煙火慶祝;一個朋友大學畢業至今一直在同一家公司服務,常向我感嘆生活圈中最大朋友佔比就是同事,偏偏同事們都熟到毫無發展性;一個朋友看來不太快樂但與另一半分不開,因為彼此工作領域有所接觸重疊。

愛情裡許多喜怒哀樂的確需要貼身相伴隨之起伏同感才有更多話題,讓萌芽的種子有空間好好長大,朝夕相處的親近真的比較容易擦出火花,畢竟機會不需刻意製造就比較多,天生環境條件好啊!有人怕辦公室戀情、有人感嘆辦公室毫無戀情發展機會,其實愛情完全不講道理又無警訊,真的來的時候,是要以工作為重、還是換個環境工作?

看看下面這則由1111人力銀行調查提供的新聞稿。或許有客觀答案,不過主觀選擇呢,就請遇到這困擾的人們隨心吧。

不過,辦公室戀情真的是超。級。麻。煩。。。

情人節應景一下,祝大家情人節快樂。

------------------新聞稿要出現了的分隔線----------------------------

辦公室戀情vs.愛情契約大調查
3成上班族辦公室有「春天」
7成反對簽訂「愛情契約」
<<新聞稿>>

『辦公室』是兩性施展身手、展現智慧與魅力的共同舞台,也是各顯神通、較勁過招的競技場域,更可能是醞釀愛情火花的溫床!根據外電報導,隨著辦公室戀情的普及,目前高達約四分之一的英國企業,要求員工簽署『愛情契約』,言明一旦與同事捲入愛河就必須向公司報備,並承諾不會讓私人感情干擾工作表現。台灣上班族對於這樣愛情契約的態度又是如何呢?高達7成的台灣上班族不贊成強制員工簽署愛情合約(70.42%),主要是認為『強制約束無意義』(70.55%)、『感情不宜合約化』(49.8%),但逾半數的受訪者卻認為『因私廢公』是辦公室戀情對企業最大的負面影響(51.39%),6成7則透露辦公室戀情對工作表現沒有加分,甚至扣分;調查也發現只有3%受訪者公司明文禁止辦公室戀情,而有過辦公室戀情者中,6成7選擇不公開(66.8%),主因是不想成為話題人物,若分手則有超過5成6會選擇離職或調離部門,因為『怕尷尬』!
1111人力銀行營運長兼發言人吳睿穎認為,職場競爭趨於激烈,不少上班族承受巨大的工作壓力,工時長、生活單調乏味,幾乎沒有自己的私人生活,與同事的相處時間多過家人及朋友,Office 成為一個提到愛情就過敏,卻又最容易滋生愛苗的地方,就算公司明文禁止「辦公室戀情」,也很難杜絕人性感情的自然流露,「愛情契約」的約束,對減輕辦公室戀情對公司受害程度是否有效,令人質疑,畢竟以合約控制情感的想法本就令人莞爾,更遑論強制要求員工保證工作不受戀情的影響,畢盡辦公室內私人情感因素對工作的干擾程度,端看當事人自身的態度,也是當事人應有的修養及責任,企業的約束力必須更具智慧與彈性。
為了解上班族對於辦公室戀情、愛情契約等議題的想法,1111人力銀行特在西洋情人節之前,以電子郵件隨機寄送問卷方式,進行調查,有效回收份數達1,403份,信心水準95%,誤差值為正負2.6%。


6成7辦公室戀情地下化  主因:不想成為焦點
工時長讓不少上班族在不知不覺中發現某位同事的魅力,在朝夕相處中產生愛苗,根據調查,34.57%的上班族曾有過辦公室戀情,但其中66.8%把辦公室戀情視為『不能說的秘密』,原因在於(可複選)『不想成為討論焦點』拔得頭籌,占64.2%,『私事沒必要公開』、『怕感情受流言影響』以及『擔心見光死』分居二、三、四名,各有50.31%、33.33%、20.99%,此外『怕造成工作不認真的刻版印象』也有近19.44%。


分手後  5成6和原職say bye!!
辦公室戀情對人性、工作表現的真正試煉,往往從分手後開始!調查發現,若與同事分手,近4成選擇離職(39.79%),1成6選擇調離部門(16.49%),僅有43.71%選擇以不變應萬變留任原職。
進一步了解選擇離職、調職的主因,在可複選的狀況下,以『怕氣氛尷尬』(69.60%),以及『無法以平常心面對』(57.14%)和『不想成為八卦主角』(44.32%)佔最多。
吳睿穎認為,維繫辦公室戀情,無論是在檯面下或已在檯面上,都需要相當的智慧及高度的EQ。不讓辦公室戀情曝光,的確可以讓當事人免去流言蜚語的干擾,不少人堅持「不見光」才是王道!但地下化也有其困擾,除須慎選約會地點,工作場合避免真心流露,刻意避嫌又怕越描越黑,更要防範在同事閒談中說溜了嘴,若假日出遊被撞見,更要有『打死不承認』的本事!而公開戀情後,無論是出於自願或被強迫,或甚至是被人掀開這不能說的秘密,異樣的眼光、多樣的耳語都無可避免,無論工作表現好壞、一舉一動都會被詮釋成與戀情相關,似乎是承擔了『另類成名壓力』!若是有好的結局,婚後仍可能被持續關注,若是黯然走向分手一途,就常常必須面對『to stay or to leave』的去留問題,或如調適雙方的尷尬關係。
吳睿穎提醒,處理辦公室戀情的諸多後遺症,要用理性與智慧,平衡工作與愛情,更要謹慎思考為戀情影響在職涯中更上一層樓的機會,甚至犧牲工作,是否值得!?若能在感情萌芽時理性思考,必定不會被「一時衝動」衝昏頭,一些「只在乎曾經擁有,而不會開花結果」的戀情,甚或不倫的地下情,即可避免發生。


辦公室戀情最大副作用:因私廢公
調查也指出,在可以複選的條件下,51.39%受訪者認為『員工因私廢公』是辦公室戀情對企業最大的負面影響,『辦公室熱衷八卦』則居次,占49.47%,『影響工作氣氛』也有47.75%。


6成7認為戀情不會提升工作表現 甚至會向下沉淪
58.23%受訪者認為辦公室戀情對工作表現沒有加分效果,9.27%甚至認為會扣分。僅有32.50%受訪者認為有加。
吳睿穎提醒,雖然在職場受到異性的注意和傾慕,某種程度上是工作的動力來源之一,但在辦公室找到春天的上班族要以穩住工作表現為首要原則,以免落人口舌,更別捲入不倫戀或婚外情,以免落入丟了工作、戀情告吹、賠了夫人又折兵的窘境,很難在流言的攻擊中全身而退。


7成不贊成簽訂愛情契約 認為沒意義
對於英國企業要求員工簽訂『愛情契約』的做法,70.42%受訪者表示不贊成,至於前三大不贊成的主因分別為『強制約束無意義』(70.55%)、『感情不宜合約化』(49.80%)和『侵犯個人隱私』(42.41%);另一方面,多數贊成者則認為愛情合約的簽署可『避免員工因私廢公』(73.49%)。
吳睿穎認為,在隱私權、工作權意識高漲的時代,辦公情戀情已不再被視為原罪,基本上勞基法與公司規則本來就不能涉及員工個人隱私,私生活應該是員工本身的權益,且『強制』往往會產生反效果,建議企業若不是視員工為「用完就換的螺絲釘」,而是不可或缺的關鍵零組件,就應該在辦公室戀情的政策上有更長遠的考量,給予一定的彈性及空間。另一方面,員工也應該給予工作及企業相當程度的尊重,明白釐清公領域與私領域的界限;人非聖賢,不少企業為免公私不分,明定「內舉避親」,以避免工作場所私人情感的干擾,員工在談辨公室戀情時,更應有所權衡。
最後,吳睿穎建議上班族,若要展開辦公室戀情,要僅守二要二不的原則:要清楚公司對辦公室戀情的態度,要平衡工作與愛情,不碰已婚者,不以利益為交往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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